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无接触预约图书外借”服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满足我校师生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图书馆将从615日起推出“无接触预约图书外借”服务。有借书需求的读者可在线提交请求,馆员接到预约通知后按需找书并办理好外借手续,读者不进入书库在图馆服务台直接取书,避免人员过多接触。

一、服务对象

在校师生读者。

二、预约借书办法

1. 检索: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opac查询系统(http://opac.hbu.edu.cn/opac_two)检索所需图书,确认馆藏在架可借后可预约借阅。

2. 预约:读者每最多可预约5册图书,预约前请查询本人可借册数余量,借册数不得超出本人借书量总借册数可在河北大学图书馆主页“本馆简介”的“借阅规则”中查询)发起预约后三日内可以取消预约。

3. 服务时间:615日至暑假前,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提供本服务;前一天1800点前提交的预约借书请求,可在第二天15001700取书;周五、六、日发出的请求周一取书。暑假期间,每周一15001700取书。

4. 开放预约的书库:七一路校区总馆三楼人文社科区、四楼语言文字/教育经济区、五楼自然科学区、六楼文学/艺术/历史区,五四路校区分馆一楼文科书库、三楼理科书库、五楼外文书库及经济学类文献中心,裕华路校区分馆流通库。院系资料室的图书不可预约。如本人借书总量已满则不可预约。如果一本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5. 取书:读者携带与借书请求人姓名相同的校园一卡通到所预约图书馆藏校区取书,分别是七一路校区总馆二楼服务台、五四路校区分馆一楼借书处、裕华路校区分馆一楼借书处。图书馆员会将书放在袋中,核实读者一卡通信息后,读者提袋将书取走。

6. 预约失效:读者接到取书通知后三天内未取图书则视为放弃借阅,图书重新上架。

7. 注意事项:读者取书时,请按照学校的要求获取疫情防控通行证,同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8. 所有超过借阅时限的图书,还书日期一律延长到2020920日前。

9. 读者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http://lib.hbu.edu.cn/newsinfo?id=1906&cid=2

 

特殊时期,图书馆尽力满足读者需求,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如有任何不周之处,请师生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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