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独立操作管理办法
在保证设备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方便测试人员独立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1、平台所有设备均可发放独立操作上岗证。
2、每学期固定时间,由测试人员提交申请(见附件1),经科研平台负责人审核后通知入选人员,统一时间集中培训、考核。
3、考核通过者,签署《独立操作协议》(见附件2)后取得上岗资格。
4、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让无上岗证人员代为操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并禁止再次申请。
5、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测试前须网上预约,并严格遵守预约时间,爽约3次取消资格。
6、对于设备的关键性操作,须在仪器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
7、由于误操作引起的设备故障,操作人员所在课题组须承担不少于10%的维修费。
8、独立操作计时收费,由管理系统自动扣费。
9、透射电镜、扫描电镜、单晶衍射、核磁共振等4台/件设备,每课题组原则上发放1张上岗证,其他设备每课题组原则上不超过3张。
大型仪器独立上岗操作申请
因我课题组使用 (设备名称)较多,特安排我课题组 (姓名)申请独立操作该设备,请予以培训考核。
独立操作申请人:
课 题 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大型仪器独立操作协议
1、按网上预约时间准时检测样品,不迟到,不延时,爽约3次同意取消独立操作资格。
2、保证本人操作,如发生无上岗证人员代为操作,同意取消操作资格并禁止再次申请。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样品不会损坏设备。
4、由于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5、测试费用按时间由管理系统自动收取。
本人已经阅读并同意上述条款!
重点实验室 公章 |
独立操作者签名:
课题负责人签名:
设备管理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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