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遴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遴选的通知

为了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水平和影响力,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部省合建为契机,重视相关学科的相互融合与集成,鼓励青年学者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有关方面的高水平研究,加强合作、增进交流,促使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与发展,特设立主任基金。现将2024年度主任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课题应符合主任基金指南所列范围,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的资助方向密切相关。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2、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课题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45周岁以下,同时近五年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大类)论文2篇;

3)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10名或二等奖前5名;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三、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为:药物化学与质量控制、分子诊断与活性检测、纳米药物与疾病治疗(详见申报指南)。

四、项目名额及资助金额

2024年资助6项,每项额度5万。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认真填写《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原件一份,点击附件可下载申请书),并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表明申请人能力、申请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愿意为课题研究提供保障及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该项研究等。请于20244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满足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发送到jiaguang_2001@163.com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专家评审。重点实验室组织校外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公示后公布审批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3、审批结果公布日次月底完成任务书的签定。批准立项的课题开始实施。研究经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期拨付;

5、未批准的申请书一般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六、成果标注要求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所在学院共同署名。中文单位署名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河北大学),保定,071002”;英文单位署名“Key Laboratory of Medicinal Chemistry and Molecular Diagnosi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071002, China”。论文致谢注明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以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申报指南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光

  址: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

  话:15100288229

E-mailjiaguang_2001@163.com

 

                                   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4329

 

附件1:重点实验室提升项目申请指南(2024).doc

附件2:提升计划申请书模板2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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